故事:有家保全公司徵人時,經理覺得來面試的求職者頭髮有點油膩,就問他:「能不能把頭髮修剪得乾淨清爽一點?」求職者拒絕後,經理便說,那就看案場要求,只能安排你去一天1,500元的工地,不能去一天2,000元的住宅案場了。


經理以為這只是單純的「依案場需求調整」,沒想到求職者直接去檢舉。最終,勞工局認定公司違法,直接罰了 30 萬元!


為什麼問個頭髮就被罰這麼慘?老闆們面試時絕對不能踩的紅線👇


🚫頭髮長短也是「容貌」: 勞動部明確指出,髮型與頭髮長度都屬於求職者容貌等外在條件的一部分。面試時千萬別對求職者的長相、高矮胖瘦或髮型指指點點


🚫與「工作能力」無關就是歧視: 法律規定,老闆不能用「與工作無關的特質」來決定要不要錄用或給多少薪資。頭髮長短根本不影響保全的工作能力,因為沒剪頭髮就給較差的薪水或職缺,這就叫「容貌歧視」!


企業請記住: 面試時請專注在求職者的「專業能力」!任何跟工作無關的外表要求,代價可能是一張 30 萬的超大罰單喔!😱


#若需規劃如何避免就業歧視,#可洽我們專業柏欽老師協助


🥇進階內容:(有興趣的HR,再閱讀)

1.就業服務法所稱之「容貌歧視」,係指求職者在招聘過程或受僱者在受僱期間,因個人臉型相貌、體格、身材等與執行該項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而受到不公平差別待遇髮型頭髮長度即屬構成容貌等外在條件之一部分。


2.面試時對求職者「頭髮長度」之要求,核與其執行職務工作能力,應無直接相關之影響,是企業因求職者頭髮長短之個人因素已產生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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