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 #法定事由,雇主才可#資遣 勞工!】 現行勞基法關於勞動契約之終止係採法定事由制,勞工沒有勞基法 #第11條 所定之事由,雇主 #不得 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所以,不是雇主想 #資遣 勞工,就可任意資遣勞工,而需有勞基法第11條所定的 #法定事由 才可以喔!! 臉書FB粉絲專頁《勞基法攻略-黃柏欽》https://reurl.cc/ObVK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