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契約 與 #不定期契約 的判斷(2): Q1:書面契約寫「定期契約」,就一定是定期契約了嗎? Q2:旺季需多點人力,這多點的人力就可簽定期契約嗎? Q3:這計畫的經費來源是○○部提供,每年經費不固定,就可屬定期契約嗎? Q4:雇主標到○○公司的清潔業務一年,雇主就可跟自己的勞工簽定一年定期契約嗎? 勞資爭議常出現對於契約性質之爭辯,到底是依契約所約定之 #期限,或以工作是否 #有繼續性 來判斷?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資二字第0011362號函針對「#繼續性工作」之解釋為:「#非繼續性工作 係指雇主 #非有意持續維持之經濟活動,而欲達成此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作而言;...。」準此,雇主雖然以「定期契約」之 #名義 僱用「#有繼續性工作」之勞工,則其契約屬性應視為「#不定期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