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勞基法攻略-黃柏欽,FB粉絲專頁:reurl.cc/ObVKVR
年後2/7(一)上班第一天,可能很多勞工 #提離職 或 #消失沒來,又將是雇主與人資的困擾,#工資應回算到放假前的最後工作日 1/28(五)嗎?
狀況1:勞工年前已提離職,#終止日卻壓 2/6(日),雇主可拒絕嗎?工資應計算到何日?
狀況2:勞工2/7(一)起就沒來,三日後解僱,那工資應計算到何日?
狀況3:雇主可 #逕自將勞工的終止日改回最後工作日 1/28(五)嗎?
狀況5:勞工已提出離職,但 #雇主都不簽字同意,勞工還可如期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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