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勞基法攻略-黃柏欽,FB粉絲專頁:reurl.cc/ObVKVR 近日伙伴提問這新聞,小編們盡量用簡易的圖卡來稍稍分享一下。 我認為,職災 #不是賠多少錢的問題,而是職災勞工與其家庭 #一輩子要一直面對的事情。 發生職災,不論是勞工或雇主,首先不看 #勞保 賠多少,而是先看 #是否屬職災 (圖一)?#雇主故意或過失 (圖二)?因為~ 若 #屬職災,那圖二之 #職災補償金(勞基59)雇主就一定要付。 勞工的職務或行為,是受雇主指派而執行職務中,所受的災害為機具壓傷致截肢,從新聞看來,行為與災害間應有相當之因果關係,為職災的機率較為大。 若 #雇主有故意或過失,那圖二之 #損害賠償金(民法193、195)。 至於圖二之 #保險給付(勞保或商業保險),則是給雇主抵充使用,降低雇主的負擔。 勞工可主張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民法第184條第2項,來要求雇主舉證證明。 雇主會涉有 #民事責任(補償或賠償)、#刑事責任(刑法284過失傷害罪)、#行政責任(罰鍰、停工)等。 新聞:tinyurl.com/yxjfars4 #勞基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基法攻略黃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