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ize

您知道「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嗎?行政機關歷來對於從事「定期契約工」採取「嚴格性」之解釋,以避免雇主對受僱人力之濫用,所以雇主與勞工伙伴們,不可輕易誤用喔。

另所稱「非繼續性工作」係指雇主非有意持續維持之經濟活動,而欲達成此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作而言。如廠房火災,工廠雇用臨時工在一個月內完成清理之工作;颱風過後,營造業取得修復道路工程,確定可於六個月內完工等;採果工人等。

臉書FB粉絲專頁《勞基法攻略-黃柏欽》https://reurl.cc/ObVKVR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黃柏欽勞基法攻略 的頭像
    黃柏欽勞基法攻略

    黃柏欽-勞基法攻略

    黃柏欽勞基法攻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